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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缺乏睡眠下處理事務的方式與能力

首先,缺乏睡眠明顯帶來的影響是積極性的減弱。這意味著非強制、迫切性的事務要執行起來更有困難。例如「自學英文」這種任務就比「完成即將截止的作業」難以執行。而且在處理事務時求完成比求好的心態更強,因此平常可能會注意的細節與要求在此種情況下都強烈變成希望省略與草草帶過。

再者,缺乏睡眠對需要創新與推理思考的事務而言是致命的。在這種情況下,思考變得遲緩不說,由於很難集中精神,因此要針對某些問題長考會變得困難。雪上加霜的是處於此種狀況下的短期記憶衰弱,意味著要作為思考材料的暫存結果難以記住,或是漏掉許多細節。有時困難甚至到無法正常推論,找問題或解法變成排列組合。

不過前述情況有一個例外:某些特別跳躍的想法常常會在極度缺乏睡眠,以致於一面努力保持清醒,又一面極短暫打盹時出現。當然也許這就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但就我個人的觀察而言,總體來說需要思考的工作無法在缺乏睡眠時作,甚至只是輕微缺乏睡眠都會影響。

故能從單純減少睡眠時間獲得好處的工作只有那些幾乎不需要創造、推理思考能力的工作,例如單純打字、整理文件、找資料,或不太需要技術的勞動。因為這些工作所在乎的是量的累積而非質的進步,所以可以在缺乏睡眠的情況下完成。

另外一項決定是否能在缺乏睡眠時進行事務的關鍵要素,是該事務是否具互動性。例如參與課堂討論就會比被動聽課容易強制集中精神。這也可以說明為何有人可以在已感疲倦的情況下熬夜打電動,但就是無法將注意力從具互動的電腦移開而專注在上課或解問題等無互動方的事務上。不過即使是具互動性的事務,支撐的情況也是極為勉強。只是在切換打盹與清醒的狀況下支撐著不進入真正睡眠。這也可以解釋為何疲勞駕駛如此致命,因為駕駛人其實在疲倦的狀況下是半睡半醒的,也就是某些時刻其實是極短暫、部份睡眠的狀態。

在實際觀察方面,以我個人而言,若以七小時為準少睡兩個小時就會出現疲倦感、思考能力減弱、積極性不足的情況。而且一至兩個小時缺乏睡眠在強制醒來後「感覺可用精力」反而比少睡四個小時以上的情況還差。少睡四個小時以上的情況在醒來後一至兩小時內暫時還能保持擁有精力的感覺,但隨後衰減與倦怠後就會進入一面打盹一面保持清醒的狀態。而且缺乏睡眠對健康的危害幾乎是馬上呈現:只要少睡兩個小時以上,昏沉不說,流鼻水、喉嚨腫、打噴嚏等感冒症狀幾乎必定出現。所以睡眠對人的重要是全面的,缺乏睡眠只會讓身心都受創。

另外使睡眠不足更嚴重的是其所帶來的影響需要兩三天才會逐漸消除。這也就是為何一般人所謂規律生活的重要所在。即使在缺乏睡眠後充足的補眠,影響也不會馬上消除。有時還會出現越睡越累的情況。這種時候運動就越發重要:以我自身經歷而言,在缺乏睡眠與其影響尚持續時,若能進行半小時流汗的運動,似乎對精神具有重整的效果。雖然疲倦不會馬上消除,但此時疲倦的感覺不再是強撐下煩躁的狀態,心緒會較為安定。

總結而言:只要感到精神不濟,在有可能的情況下,即使只有十幾分鐘也應立即休息。不要在這種情況下還妄想苦撐,或因為覺得睡眠浪費時間而感到罪惡。精神不濟下效率不佳而浪費的時間,或甚至是潛在的生命危害,都比短暫休息帶來的成本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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