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權威的論證
權威論證的形式: X (可靠的權威來源) 言及 Y -> 因此 Y 為真。
此種論證的風險在於每個人都有個人偏見,會因此誤導人。
#13 來源應具可受檢之出處
- 所說的事物無法並非明顯為真實,應附上來源出處。包括誰、何時、何形式等言明某前提的背景知識,而不是模糊地用「自己曾經看過」之類的來源。
- 附上來源的重點在於讓其他人可以公開找到同出處,以檢查論證是否有誤。
#14 尋找來源之背景知識
- 若權威的知識背景、經歷不是顯為人所知時,論證中應簡要解釋。可放在前述標明出處的註腳說明。
- 注意若前提並非權威能知或非其專業領域,則不可靠,還不如非權威但是為直接調查者之來源。
- 有時權威因為立場或既得利益因素不可靠 ( 如政府不公開或扭曲事實 ),因此要依賴不完美但更好的來源 ( 如人權組織 )。此種情況要使讀者知道,使其能自身判斷來源可信賴與否。
- 最後,要小心那些宣稱不可能為外人所知事實 ( 如名人醜聞或軍事機密等 ) 的權威。其所言通常充滿猜測等不可確定之事。
#15 尋找較全面的來源
- 雖說有利害關係者本就不可靠,但由於「真相」可能有多個面相,即使完全誠實者所說事實也不全面。
- 所以,不要只依賴於一方的來源,尤其對那些有利害關係之來源要謹慎。
- 獨立來源要檢視其是否真為「獨立」,或僅掩人耳目。這包括要檢查其受資助之情形,即其他有關此來源的報告或資訊
- 對於有出處 ( #13 來源應具可受檢之出處 ) 的論證而言,還要確定其並未斷章取義。
#16 交互檢查來源
- 當專家有不同意見時,不要只依賴其中一位或一部分意見。例如針對政府人權情況,應該從多個人權組織綜合出報告,而非僅依賴一個組織的資料。
- 對大而難的事物要求專家意見都一致更為困難。此種情形下,只選擇部份專家觀點是不對的。
#17 人身攻擊無礙來源資格
- 未知經驗與學術背景、不全面等會損害來源的品質、資格,但針對權威人身攻擊並不會使其言論可信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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