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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A Rulebook for Arguments》筆記:第六章

演繹論證

演繹的好處在於只要確保前提為真,則結論必定為真。其他論證法則多少無法保證這點。

然而真實世界很少能確保為真的前提,因此真實世界的演繹論證仍有風險。但即使前提未能確立,演繹也是組織論證的好方法,特別對於論證性的論文而言。

本章將介紹演繹論證常用的幾種形式。

#24 若 P 則 Q

  • 形式:P 導致 Q ;而今 P 存在;因此 Q 必為真 ( 存在 )。
  • 「P 導致 Q」與「P 存在」兩個前提都要以論證方式解釋與證明。且針對兩個前提,需要用不同形式的論證去解釋與證明 ( 前者是因果,後者是存在性。兩者要注意的規則不一樣,因此方式也不一樣 )。

#25 若 ~Q 則 ~P

  • 形式:P 導致 Q ;而今 Q 不存在;因此 P 必為偽 ( 不存在 )。

#26 假設三段論法

  • 形式:P 導致 Q ;Q 導致 R ;因此 P 導致 Q
  • 此連鎖推論的長度可以不停延伸,且此形式可作為因果論證中,解釋因果關係的良好模式。其結果「因此 P 導致 Q」可在因果論證中作為結論,連結因果。

#27 分離三段論法

  • 形式:P 與 Q 必存在其中一個,但不能同時存在;今不存在 P ;因此 Q 必存在
  • 此處英文用「OR」其實比較不好,應該是「XOR」比較正確。

#28 二分法

  • 形式:P XOR Q ;P 會導致 X ;Q 會導致 Y ;因此結果不是 X 就是 Y 。
  • 也有可能 X == Y ,因此兩個原因會造成相同結果。此處要注意是 X 與 Y 除 P 與 Q 外不能有其它原因,否則推論會不完全而失敗。

#29 歸謬法

  • 論證順序如下
    1. 欲證明 P
    2. 故意設為 ~P
    3. 因為 ~P 必會導致 Q
    4. 但 Q 顯然為偽
    5. 所以 P 必定為真
  • 歸謬法的重點在於證明 Q 在 ~P 之下必定為偽,因此使前提 P 必須正確不可。

#30 組合演繹

  • 組合演繹是一段論證,透過 #24 至 #29 之各種演繹法組成。通常是前面演繹的結果作為後面演繹的前提,因此環環相扣證明正確。
  • # 似乎重點在於要從平常對話式的推論中拆出前提結論等元素,並要適當加上「如果…則」這樣的輔助字眼。重整後的論述有時順序可能與對話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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